清朝在康熙之前,其实是没有明确的继承制度的,或者说可以笼统的视为是汗位推选继承制度。
因为清太祖努尔哈赤生前并没有指定继承人,而且提倡的是"八家分权"而深忌一家集权。正因为如此,所以努尔哈赤死后,八贝勒中的四贝勒皇太极经过一番权力争夺,才成为新任大汗。
虽然皇太极上位以后大力集权,并且正式称帝改国号,但努尔哈赤时代的"八家分治"并不是那么容易扭转过来的,因此在1643年皇太极猝死以后,清世祖顺治帝的继位,是通过决定当时清朝一切军国大事的议政王大臣会议决定的。
所以笼统来说,清朝在前期的继承制度可以视为汗位推选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