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月给几万块钱还不够嘛"
自2021年6月15日,小胡原供职的"叁号娱乐"KTV因涉黄被查封时起至10月7日止,小胡共收入周某转账款186505元,共支出138828.53元,两者差额为47676.47元,其中,小胡经手用于旅行、日常生活等合理开支,有据可查的为138828.53元。
在此期间,两人基本处于同居状态,且小胡赋闲在家,并未外出工作,周某也曾要求其不外出工作,并声称"你(小胡)现在有压力,我(周某)一个月给几万块钱还不够嘛?我一个月给几万块钱还不够嘛"、"你家里要用多少钱呐"等等,可见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生活支出资金主要来源于周某,差额也系周某的赠与行为,故不予支持周某请求返还上述差额款项的要求。
周某还诉称,在小胡生日当天,自己以现金的形式支付了10万元礼金,而小胡否认并陈述其生日时收到所送的礼物为一台华为手机。从周某提交的视频中仅能看到小胡在打开一个包裹,而视频中有旁人描述"华为Mate40Pro",该视频不足以证明包裹中为10万元现金,周某也没提交其他证据佐证。
小胡父亲生病或住院时,周某曾分三次给小胡转账共6万元,周某多次提到"包括后来我看见小胡父亲生病,就立马会转钱给他"、"之后有一次小胡打电话的时候,听到他爸爸有病,又转给他两万元"、"他父亲生病的时候也转了几万给他",所以上述款项系周某对小胡父亲的一般赠与行为,不构成不当得利。
▲法院认为,这种缘起于寻欢场所和非法性交易中的畸形关系,颠覆三观和正常人的传统道德认知。图片来源/截图
法院认定二人是"包养和被包养状态",颠覆三观和传统道德
湘潭县人民法院认为,两人相识于涉黄场所,庭审中,小胡对和周某交往的目的直言不讳,称"一直把周某当客户,图的是周某的钱,让周某给自己做业绩",而周某也仅为寻找刺激、排遣寂寞,彼此各取所需。
法院在判决书中提到,这种缘起于寻欢场所和非法性交易中的畸形关系虽曾得以存续,彼此更多的不是真情实意,而是逢场作戏,小胡用身体和尊严作为代价博得周某青睐,周某用金钱来弥补类似母子的巨大年龄差,换取小胡的重视与短暂伴随,相处间彼此实则处于通俗而言的"包养和被包养状态",确实颠覆三观和正常人的传统道德认知,故对双方曾经的关系应予否定性评价。
法院认为,小胡从事的职业虽为人所不齿,但对周某金钱的欲求总体而言也还算谦抑,相关转账均出于周某自愿行为,且交往过程中,双方均从未提及谈婚论嫁相关事宜。
周某执念于小胡系有妇之夫,断定小胡夫妇合谋和欺骗,然而提交的证据更多的是小胡妻子的聊天或通话录音和截屏,小胡妻子的言行毕竟不能等同于小胡本人,故对周某的关联推测和质疑,不予确认。
判决中说,原、被告人生路都还很长,正三观,积极上进谋生活、稳稳妥妥求幸福方为上上策!
2022年4月24日,湘潭县法院判决,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小胡返还周某不当得利款70000元,驳回周某的其他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