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发现陌生公司每月给他发4000元工资,细查后有点怕了(2)

2022-06-15 17:10     潇湘晨报

信息被冒用或会造成经济损失

网络查询信息显示,这家每月给张先生发 4000 元工资的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8 日成立,地址在开发区金马路,注册资本 500 万元,经营状态为开业。

张先生发现,这家公司早在 2020 年便开始按月给他发工资,而当年他之所以不需要补交个人所得税,是因为 2020 年他每月的收入没有现在高," 两项工资加起来也不需要补交个人所得税。" 张先生认为,这家公司冒用他人信息的行为很隐蔽," 像我 2020 年,因为收入不高,也没有查询个人的收入情况,因此根本发现不了自己的信息被冒用,假如我需要补交的税款比较少,我可能也不会去查询,从而发现不了自己的信息被冒用。"

此外,张先生还担心,自己的个人信息被冒用,可能会给他带来不好影响。业内人士表示,对于被冒用信息的当事人来说可能会带来诸多负面影响。而最直接的就是可能造成个人应纳税所得额虚增并产生超额的个人所得税税额,造成不必要损失。

根据现行税法,个人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的,会分别扣缴个税,但应按年度汇算清缴。两处取得收入的,可能导致个人取得的收入适用的税率提高,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一旦当事人粗心大意没有对收入情况进行查询,那么很可能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被 " 发工资 " 不是个例

记者通过网络搜索,发现张先生的遭遇并不是个例,全国多地都曾发生此类事件。对此,业内人士表示,张先生这种情况应该是个人信息被公司用于 " 避税 ",这家公司通过虚列工资的方式,虚增企业成本,最终的目的是偷税。

而另外一种可能是这家公司有员工工资过高,正常交税税额较高,而套用张先生的信息,可以为其分担 4000 元,如此一来可以大大降低个人需要交纳的税额。比如该人扣除保险、公积金等费用后,每月固定工资 1 万元,扣除个税起征点 5000 元,那么该人需要按照 5000 元档次交税,而套用张先生的信息后,则又可以扣除 4000 元,该人只需要按照 1000 元档次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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