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一旦发现猴痘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及时报告(2)

2022-06-15 11:43     健康中国

四、实验室检查

(一)一般检查

外周血白细胞正常或升高,血小板正常或减少。部分患者可出现转氨酶水平升高、血尿素氮水平降低、低蛋白血症等。

(二)病原学检查

1.核酸检测:采用核酸扩增检测方法在皮疹、疱液、痂皮、口咽或鼻咽分泌物等标本中可检测出猴痘病毒核酸。

2.病毒培养:采集上述标本进行病毒培养可分离到猴痘病毒。病毒培养应当在三级及以上生物安全实验室开展。

五、诊断和鉴别诊断

(一)诊断标准

1.疑似病例

出现上述临床表现者,同时具备以下流行病史中的任一项:

(1)发病前21天内有境外猴痘病例报告地区旅居史;

(2)发病前21天内与猴痘病例有密切接触;

(3)发病前21天内接触过猴痘病毒感染动物的血液、体液或分泌物。

2.确诊病例

疑似病例且猴痘病毒核酸检测阳性或培养分离出猴痘病毒。

对符合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标准的病例,应按相关要求进行传染病报告。

(二)鉴别诊断

主要和水痘、带状疱疹、单纯疱疹、麻疹、登革热等其它发热出疹性疾病鉴别,还要和皮肤细菌感染、疥疮、梅毒和过敏反应等鉴别。

六、治疗

目前国内尚无特异性抗猴痘病毒药物,主要是对症支持和并发症的治疗。

(一)对症支持治疗。 卧床休息,注意补充营养及水分,维持水、电解质平衡。体温高者,物理降温为主,超过38.5℃,予解热镇痛药退热,但要注意防止大量出汗引发虚脱。

保持皮肤、口腔、眼及鼻等部位清洁及湿润,避免搔抓皮疹部位皮肤,以免继发感染。皮疹部位疼痛严重时可予镇痛药物。

(二)并发症治疗。 继发皮肤细菌感染时给予有效抗菌药物治疗,根据病原菌培养分离鉴定和药敏结果加以调整。不建议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出现角膜病变时,可应用滴眼液,辅以维生素A等治疗。出现脑炎时给予镇静、脱水降颅压、保护气道等治疗。

(三)心理支持治疗。 患者常存在紧张、焦虑、抑郁等心理问题,应加强心理支持、疏导和相关解释工作,根据病情及时请心理专科医师会诊并参与疾病诊治,必要时给予相应药物辅助治疗。

(四)中医治疗。 根据中医"审因论治"、"三因制宜"原则辨证施治。临床症见发热者推荐使用升麻葛根汤、升降散、紫雪散等;临床症见高热、痘疹密布、咽痛、多发淋巴结肿痛者推荐使用清营汤、升麻鳖甲汤、宣白承气汤等。

七、出院标准

符合以下标准可以出院:体温正常,临床症状明显好转,结痂脱落。

八、医疗机构内感染预防与控制

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应安置在隔离病房。疑似病例单间隔离。

医务人员执行标准预防,采取接触预防、飞沫预防措施,佩戴一次性乳胶手套、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一次性隔离衣等,同时做好手卫生。

对患者的分泌物、粪便及血液污染物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进行严格消毒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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