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陕西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发布

2022-06-09 16:16     潇湘晨报

重要通知!事关陕西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

今日

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就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发布有关事项通知

全文如下

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2〕45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企业和职工的政策支持力度,现就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

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企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无需提供缴存困难证明材料,缓缴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影响。缓缴期满后三个月内,企业应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补缴后视为正常缴存。

二、企业可以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以申请调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缴存比例和个人缴存比例均可在5%-12%区间内降低,同时不受"每个缴存年度公积金缴存比例仅可调整一次、调整时间应与缴存基数年度核定时间一致"等条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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