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部门:严查医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带货(2)

2022-06-07 17:55     新华网

通知强调,不得向孕产妇和婴儿家庭宣传、推荐母乳代用品,不得为推销宣传母乳代用品或相关产品的人员提供条件和场所,医疗机构不得允许未经备案的人员对本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或者药事人员开展学术推广等相关活动。落实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落实优先采购使用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政策。

持续清理各类医疗美容机构开展"小腿神经离断瘦腿手术"等有效性存疑、风险性极高的诊疗项目。规范牙科医疗服务和耗材收费,规范公立医院牙科医生多点执业,对于开展种植牙服务,但不参加种植牙耗材省际联盟采购的医疗机构开展重点督察。加大对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的抽查力度,严厉打击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出生医学证明的违法违规行为。

严厉打击医药购销领域非法利益链条

通知要求,严厉打击医药购销领域非法利益链条,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通知要求,严惩医药企业虚构业务事项套取资金,用于"带金销售"、商业贿赂的违法违规行为。严禁公立医疗机构违规线下采购,防范医疗机构与医药企业合谋提高挂网价格。畅通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进院渠道,医疗机构和第三方机构不得在进院、库存等环节向中选企业收取附加费用。常态化制度化实施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挤出价格水分。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重点加强抗肿瘤药物、抗菌药物和辅助用药管理。严惩突破医疗质量安全底线,滥用药品耗材设备牟取个人利益行为。对纠风工作中发现的虚开发票、偷逃税款等违法线索及时移交税务部门进行核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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