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送邻居孩子被罚3万 法院:属邻里互助,撤销处罚(2)

2022-06-06 17:43     光明网

安康铁路运输法院经审理认为,某交通运输局对王某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之规定,判决予以撤销。一审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接送邻居孩子被认定非法营运罚款3万 法院:属邻里互助,撤销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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