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残疾女孩自称遭3人性侵,官方调查:将核查并公开(2)

2022-05-31 13:22     天目新闻

2021年9月3日,临夏市公安局作出《刑事复议决定书》称,经审查,认为此前该局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书》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准确、程序合法,决定维持原决定。

“12岁女孩自诉遭3人轮奸”案为何不断反复?甘肃临夏:将核查并公开

图片来源:受访者提供

随后,燕燕家属继续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2021年11月17日,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安局作出《刑事复核决定书》称,经审查,认为此前临夏市公安局作出的《刑事复议决定书》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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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受访者提供

另据举报信内容,马先生称,在家属与相关单位反复沟通,并配合带着燕燕前往医院做了精神鉴定后,2022年初,他们从办案民警处了解到,该案以"组织未成年人淫乱罪"予以立案。但在案件移交至临夏市检察院后,检察院认为该案不构成犯罪,决定对嫌疑人不予逮捕,并办理了取保候审。

2022年5月30日上午11时,天目新闻记者就此事向临夏市公安局局长杨建勇发短信了解情况,杨建勇随后回复称自己刚在开会,将迅速了解情况后回复。截至发稿前,记者仍未收到杨建勇局长的回复。

11时40分许,临夏市和政县公安局民警联系到记者称,该案不属于和政县公安局,但和政县妇联将联系女孩家属,对其做后续安抚工作。此前,记者曾致电临夏市妇联了解过该事件进展。

下午14时40分许,临夏市委宣传部相关工作人员告诉天目新闻记者,目前,当地相关部门已联合公安对此事进行核查落实,一旦落实后将发布通报,"会实事求是公开。"

对此,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认为,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还应当从重处罚,"由于十四周岁以下女孩子的心智尚未成熟,无法做出理智的判断,如果犯罪嫌疑人明知对方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无论女孩是否愿意,均应当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付建律师告诉记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中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对于向不满十二周岁的被害人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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