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老妈乐”养老乐无忧?230人被骗3000余万元(2)

2022-05-18 15:08     现代快报讯

而陈老太的遭遇并非个案,2016年6月至2018年3月,郭某在担任扬中市老妈乐日用品商行负责人期间,采取发放宣传单、播放宣传片、口口相传等方式向不特定社会公众进行宣传,通过充值获得老妈乐、德众和商城不同等级的会员及会员数量,承诺根据会员等级及会员数量获得相应的高额返利,共向230名不特定对象吸收存款达人民币30459620元,该款按照总公司沈阳老妈乐商贸有限公司负责人要求汇入相关账户。

期间,被告人郭某根据沈阳老妈乐商贸有限公司回款按返还规则对集资参与人进行返利,造成集资参与人损失共计人民币8738542元。郭某从中非法获利人民币435940元。

2022年2月15日,扬中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郭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提起公诉,日前,扬中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郭某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责令其退赔各集资参与人的损失,对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按比例发还集资参与人。

法官提醒:

非法集资犯罪的主要特征之一就是承诺高息返利,以小投入、高回报为诱饵,对不特定的集资参与人实施犯罪。老年群体具有理财需求高、投资能力差、风险意识低等特点。本案中,郭某恰恰利用了这些特点实施犯罪,其自身也投入部分资金购买"老妈乐"公司产品,可见对这种犯罪的危害性认识不足,综合考虑其具有自首、从犯、认罪认罚等从轻处罚情节,作出如上判决。

"老妈乐"引发的非法集资犯罪远非个例,群众请注意辨识打着"服务老人""关爱老人""旗号,惦记老年人"养老钱"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提醒家中老人看好自己的"钱袋子",谨慎甄别各类投资、消费,安心、舒心、静心的乐享晚年。

今日关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