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上山挖笋遇野生兰花,挖几株带回家种,被判刑5个月罚款千元(2)

2022-05-18 11:52  星视频

在庭上崔女士后悔不已,表示真的不知道挖兰花有罪,"法官我错了,我真的不知道那个兰花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挖了属于犯罪!""恳请法庭看在我认罪态度良好的份上,对我从轻处罚。"最终泾县法庭以危害国家保护重点植物罪,判处崔女士管制五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没收扣押在案的野生春兰11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