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入职体检有新要求!(2)

2022-05-14 15:07     深圳晚报

  • 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 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 健全高校毕业生网上签约系统,鼓励受疫情影响地区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实行网上签约。 对延迟离校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相应延长报到入职、档案转递、落户办理时限。
  • 从2023年起,教育部门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作为高校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环节。

  • 指导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岗位实际, 合理确定入职体检项目,不得违法违规开展乙肝、孕检等检测。
  • 对外科、内科、胸透X线片等基本健康体检项目, 高校毕业生近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用人单位应当认可其结果,原则上不得要求其重复体检,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等设立见习岗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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