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想辞职竟遭拒绝,郑州法院判公司赔偿10万元

2022-05-06 15:53     九派新闻

原标题:哺乳期想辞职竟遭拒绝,郑州法院判公司赔偿10万元

5月6日,据河南广播电视台报道,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典型案例,宣判拒绝哺乳期员工辞职要求的公司赔偿10万余元。

4月28日上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通报:

张女士在某汽车公司任职十余年,在2021年1月31日,张女士与公司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协议书约定,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向张女士支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103124.15元。签订协议后,张女士离开了公司,公司却以张女士处于哺乳期,应当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为由,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撤销了双方此前签订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并要求张女士重新上班。

最终,法院认为:虽然劳动者此时处于哺乳期,但劳动者认可解除该协议,并认为协议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可撤销的情形,且该协议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故双方应当按照协议履行权利义务,人民法院对于张女士的诉求予以支持,判决张女士胜诉。

记者表示:我们愿意看到用工单位去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如果打着维护员工权益的幌子,去做违背员工意愿甚至侵犯员工权益的事情,法律也会给出相应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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