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潜伏在刘?血脉中的变态基因总有一天是要爆发出来的。在南汉的国势稳定下来、确定了再无威胁他统治的隐患之后,刘?就再也不掩饰他暴戾嗜血的本性。他制定了各种惨无人道的刑罚手段--比如灌鼻、割舌、肢解、刳剔、炮炙、烹蒸酷刑;又在水池中饲养毒蛇,将犯罪的人投入其中,谓之为"水狱";或将活人投入油锅加以"爆炒",其人"肌体腐糜尚能行立"(《十国春秋·卷五十八·南汉纪第一》),场面惨不忍睹。
一提到古代酷刑,人们总会想起炮烙,其实比这残酷的手段不知凡几
刘?有一个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怪癖,那就是每当对犯人施以肉刑,"锤锯互作,血肉交飞,冤痛之声充沸庭庑"时,他必"垂帘便殿视之"(引用皆同上),而且还是一副垂涎欲滴、享受至极的德性:
"?性聪悟而苛酷,为刀锯、支解、刳剔之刑,每视杀人,则不胜其喜,不觉朵颐,垂涎呀呷,人以为真蛟蜃也。"(《新五代史·卷六十五·南汉世家第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