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网购135罐人参猪蹄汤,以标签瑕疵为由索赔10倍?法院判了

2022-04-28 15:49     三湘都市报

近日,女子卖150碗熟肉被举报三无产品引发网络热议,在湖南岳阳也有一个类似的案例。一男子网购135罐人参猪蹄汤后,以该食品标签不合格为由要求商家十倍赔偿。法院会支持吗?一起来看。

男子买135罐人参猪蹄汤后十倍索赔2021年5月,岳阳临湘一男子沈某在淘宝天猫网络购物平台下单购买了上海某肉制品有限公司的商品人参猪蹄汤45件,每件69.8元,每件3罐,共计支付3141元。

几天后,沈某收到货,他发现商品标签内容中禁用人群标注:本品含有人参,孕妇及14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经查询,食品中含有人参禁用人群应当包括哺乳期妇女。沈某购买后已食用3罐人参猪蹄汤。

沈某认为人参猪蹄汤未标有不适宜人群哺乳期妇女,因此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法》中"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的食品。该公司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承担退货退款和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责任,于是将该公司起诉到临湘市人民法院。

上海某肉制品公司辩称,标签瑕疵与食品本身的安全性系不同概念,涉案食品仅未标注哺乳期妇女属标签瑕疵,不影响食品安全,不应承担退一赔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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