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吉林长春一女子,在基本生活物资有保障的情况下,却仍在小区业主群里煽动"敲盆行动",企图向相关部门施压,结果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7日罚款300元。
据网友曝料称,吉林长春蓉桥壹号住户王某,在政府保障基本生活物资的情况下,在业主群内煽动"敲盆行动",意图向政府施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西安广场派出所民警将其口头传唤至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违法行为给予治安拘留7日,并处300元罚款。
关于此事的微博话题"男子组织敲盆行动被拘留",引发网友关注。
事发小区
4月12日下午,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分局西安广场派出所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确有此事。
该处罚决定是4月8日作出的,但被处罚的王某不是上述男性,而是一名女性,今年大约43岁。因其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涉嫌寻衅滋事被处罚。该处罚决定只在小区业主群里进行了通报。
办理此案的派出所
长春蓉桥壹号B区一位居民告诉记者,小区封控管理至今已有30多天了,基本生活物资由政府负责配送,是有保障的。不过居民申报的生活物资,一般来说是必需品,非必需品肯定无法得到满足。
有网友评论称:"现在还说自己吃不饱饭的,就是纯坏。"
记者查阅长春公安宣传微信公众号发现,最近该市通报了多起违反防疫规定的案件,其中还包括4月6日,德惠市居民刘某晶,通过微信群和朋友圈发布信息,贩卖非生活必需品"麻辣烫",并利用志愿者身份送货上门。
德惠市公安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决定给予刘某晶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群众:为了打赢疫情防控歼灭战,请广大市民群众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共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严格遵守人民政府关于防疫工作的相关决定和命令。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