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购车仲裁地却在广州被罚?小鹏汽车最新回应来了

2022-04-12 20:20     新京报

用户在北京购车,仲裁地却被定在了广州地区。

4月12日,小鹏汽车因"涉嫌用(上述)格式条款限制北京市消费者选择争议解决方式的权利,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0.3万元处罚"的消息引发了舆论关注。其中,在北京购车,仲裁地却在广州的条款,也有不少讨论。对此,小鹏汽车方面向贝壳财经记者表示,条款并非意在限制(消费者)选择争议解决方式的权利,企业已于3月8日对购车协议内容进行了调整,调整内容包括体现仲裁和诉讼两个选项条款,更便于客户选择。

但关于用户在北京购车,去广州仲裁的情况,企业并未予以进一步说明与回应。

北京云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闫兵在接受贝壳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小鹏汽车协议中约定了仲裁管辖并且选定广州仲裁委员会从形式上都是没问题的,本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于小鹏汽车的处罚,不是基于仲裁程序本身,而是小鹏汽车武断地单方确定了仲裁程序和仲裁机构的唯一性,排除了消费者平等协商和自由选择的权利。

而对后续整改方案,闫兵指出:关键点不是小鹏汽车是否修改合同文本,而是要看在执行中是否真的尊重了消费者自由选择的权利。此外,闫兵认为,小鹏汽车之所以执着于仲裁程序,其重要原因之一是相对于人民法院诉讼案件的公开审理,仲裁程序适用非公开审理,外界是没有渠道了解到仲裁案件的内容和结果的,这也是小鹏汽车基于舆论控制的考虑。

北京买车广州仲裁小鹏因购车协议涉嫌格式条款被罚0.3万元

贝壳财经记者了解到,小鹏汽车旗下北京小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主要从事小鹏牌汽车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小鹏汽车在北京地区的销售主体。但当事人在与消费者签订的购车协议第十三条规定:"本协议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因本协议引起的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未协商一致解决该等争议的,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广州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今日关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