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养这些宠物不再算作犯罪,律师解读:一批正被刑事追诉者或可解脱

2022-04-08 13:49     大河报

4月7日,"两高"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备受媒体和"宠物圈"关注。

2017年以来,国内多起与特殊宠物养殖、买卖有关的案件进入公众视野,被刑事追诉者中,不乏叫屈的普通宠物爱好者。

自代理2017年深圳鹦鹉案起,持续关注并试图推动动物案件司法解释修改的知名律师、法学教授徐昕闻及《解释》发布后接受了大河报·豫视频记者的采访。

徐昕表示,近五年来仅其所带刑辩团队,就至少接到过300起人工繁育动物饲养者被当成刑事案件嫌疑人的案件。"《解释》的出台,一批正在被刑事追诉的人将得以解脱。"

【最初走进公众视线的深圳鹦鹉案】

《解释》明确,将全链条惩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调整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解释》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不再唯数量论,而改以价值作为基本定罪量刑标准,以更好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

此外,明确了人工繁育野生动物案件的处理规则。《解释》规定,涉案动物系人工繁育,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所涉案件一般不作为犯罪处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法从宽处理:(1)列入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2)人工繁育技术成熟、已成规模,作为宠物买卖、运输的。

该《解释》的发布,让身在江西的任盼盼和王鹏夫妇感慨万千。

此前的2016年5月17日,在深圳打工的青年王鹏因贩卖养殖鹦鹉,被深圳警方带走调查。警方出具的调查结果表明,王鹏出售的鹦鹉中,有两只为小金太阳鹦鹉,学名绿颊锥尾鹦鹉,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中,属于受保护物种。

2017年3月30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犯"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王鹏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000元。王鹏不服并提出上诉,一年后,二审改判为有期徒刑2年。该案被称作"深圳鹦鹉案",在当时引发了不小的争议。

家养这些宠物不再算作犯罪,律师解读:一批正被刑事追诉者或可解脱

费氏牡丹鹦鹉

当时的王鹏是工厂的一名机械设备调控工人。他曾介绍自己出售鹦鹉的经过:最初,同事捡到一只鹦鹉赠送给了他,后来在广州出差期间,他在花鸟市场又买了一只与其配对。鹦鹉不断繁殖后,有了四五十只,他加入了一些鹦鹉爱好者群,大家经常会在群里互相换鸟,用自己多的鹦鹉,换回一些不同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