昼伏夜出盗采“水中软黄金”46765吨 多人获刑

2022-04-02 13:15     光明网

深夜至凌晨,利用非法改装的隐形吸砂泵船在长江作案,附近设置小快艇"流动哨"望风,稍有风吹草动便迅速逃离……日前,经江苏省建湖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和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07"长江安徽段特大非法采砂案一审宣判,张某等32名被告人因犯非法采矿罪,马某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各并处罚金。同时,其中14名主犯被判处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惩罚性赔偿等共计558.57万元,并在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顶风作案的非法采砂团伙

长江江砂因杂质少、安全性好,备受建筑市场青睐,素有"水中软黄金"之称。近年来,国家对长江江砂实行开采许可制度,并在部分区域设立禁采区。

2021年3月7日,公安部"长江大保护"举报中心接到一条涉及长江安徽段非法采砂的线索。经深入研判,公安部决定采取异地用警措施,部署地域相邻的江苏省公安机关初查,并派出专门力量一线督导。

"他们一般在深夜11时至凌晨4时左右,利用非法改装的隐形吸砂泵船,停在江面吸砂。与此同时,还有2到3艘小快艇在盗采船只的上下游望风放哨,稍有风吹草动就迅速逃离……"专案组发现,这伙长江"砂耗子"昼伏夜出,非法采砂行为非常隐蔽。

经过4个多月顺藤摸瓜,公安机关从海量涉案信息中逐步查明涉案人员和分工、团伙架构、作案规律、通联方式、犯罪脉络等,这个盘踞在长江安徽段集改装、盗采、过驳、运输、销售全链条的非法采砂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2021年7月9日,公安部指挥江苏、安徽和长江航运公安机关出动警力,调集15艘执法船艇,在安徽境内4个地市对该案开展集中收网,抓获多名犯罪嫌疑人,现场扣押采砂船1艘、运砂船4艘及船上江砂1.3万吨。此后,有5名犯罪嫌疑人主动归案。

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33人当庭认罪认罚

这起案件由公安部跨省交办后,由最高检、公安部指定管辖并联合挂牌督办。根据指定管辖,由江苏省建湖县检察院对该案审查起诉并提起公诉。

此案中,在明知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张某、章某甲、李某、丁某等人出资,洪某、王某等人提供三无采砂船,章某乙、凌某等人提供运砂船。此外,放哨、采砂、量方、结账等环节均有人专门负责,还有中间人负责组织运砂船,伪造砂石来源证明,联络各方。采砂人不知道江砂卖给谁,买江砂的人也不知道是谁盗采的,追查难上加难。

建湖县检察院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办案组,江苏省、盐城市检察院给予精准指导,在提前介入环节引导公安机关围绕涉案团伙人员、结构和分工等方面开展侦查,对公安机关提出的犯罪数额认定、价格鉴定、受雇佣人员如何定罪等相关问题给出具体举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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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检察官和侦查人员调查核实江砂资源损失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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