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下,学校反复强调疫情防控纪律,何某峰作为一名党员教师,在核酸检测现场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经学校研究决定,对何某峰作出如下处理。
一、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何某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给予何某峰行政记过处分;
三、责成学校相关部门取消何某峰年度所有评先评优资格;
四、对何某峰进行全校通报批评。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深入开展以案促改,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全校教职员工要以案为鉴、吸取教训,严守党纪国法,遵守校纪校规,切实履行好疫情防控的责任和义务,共同维护校园平安。
中共郑州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郑州大学委员会教师工作部
郑州大学人事处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