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年前“喜当爹”,掏了 22 多万元才知孩子非亲生

2022-03-30 04:19     现代快报

14 年前,当年 58 岁的扬州仪征男子老王(化名)和比自己小 27 岁的女子陆某走在了一起。没多久陆某就称怀上了老王的孩子。这些年来,陆某向老王陆陆续续索取了各种费用共计 22 万多元。然而,孩子并不是老王的,而是陆某和前夫所生。近日,陆某因诈骗罪被法院判刑。

△陆某被警方抓获

2008 年,老王 58 岁。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在一家浴室认识了比自己小 27 岁的女服务员陆某,很快被对方吸引,两人走在了一起。没多久,陆某告诉老王,自己怀上了他的孩子。老王十分高兴,表示孩子的抚养费由他来承担。

同年 11 月,孩子出生了。而此时的陆某已经回到了六合老家,于是给老王打了个电话告知,并表示孩子吃奶粉需要钱。老王当即明白了陆某的意思,给对方拿去了 4000 元钱。

随后的几年,两人并没有再联系。2019 年,缺钱用的陆某又想到了老王,于是打电话联系上对方要钱,这几次的理由分别是自己和孩子生病、孩子要上学等等。手头并不宽裕的老王不想亏待了自己的孩子,走亲访友,硬是凑足了 22 万多元,分 4 次给陆某送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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