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景区坠亡,家属索赔90万被驳回 主审法官回应

2022-03-29 11:14     环球网资讯

没有购票进入景区出现了意外,景区应该负责吗?近日,江西省庐山市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引发广泛关注。

去年7月,小刘没有购买门票进入庐山景区的龙首崖景点,多日后经她父母报案,警方在景区找到了小刘的尸体。经查,她在7月26日进入景区的当天已经坠亡。小刘的父母要求判令景区赔偿90万元的诉求被驳回。

景区是否该负责和小刘是否购票有关系吗?法院的判决依据是什么?公平责任在实践中如何准确适用?总台央广中国之声记者孙莹专访了此案主审法官和民法专家。

女大学生未购票进景区后坠亡

父母起诉景区索赔90万

2021年7月26日,女大学生小刘进入庐山风景名胜区龙首崖景点后失踪,8月6日,她的父母向庐山公安局报案,警方于8月10日在龙首崖下方约60米处找到一具尸体,经DNA比对确定死者身份为小刘。经过侦查,小刘在进入景区当天坠亡,未被发现。

主审此案的江西省庐山市法院法官黄达介绍,法院经审理查明,死者小刘进入景区是通过登山小道,并没有购买门票。小刘在高中时曾因学习压力大,患上轻度抑郁症,在事发前曾与母亲发生争执。综合法医检验报告、父母提供的线索以及其他调查结果,警方确认排除他杀。经过庐山景区安全管理部门协调,保险公司对小刘的父母给予4万多元的补偿。

签完调解协议后,小刘的父母将庐山景区的管理部门告上了法庭,认为景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要求赔偿90多万元。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分析:"按照民法典规定,安全保障义务的主体包括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也包括像庐山这样的景区,他们作为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要承担安全保障的义务。具体来说,像庐山这样的景区在一些危险地段有没有安装护栏,有没有风险提示,有没有人员巡查,一些特殊地段有没有监控等,如果景区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再出现伤亡或者再出现一些意外,景区一般情况下是不承担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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