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上夜班打瞌睡被公司开除,法院:不属严重违纪,公司赔4.8万(2)

2022-03-28 17:15  九派新闻

小艺称,打瞌睡都发生在凌晨四五点,且时间较短,正常的生理需求。小艺提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该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48146元。

公司不服向香洲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认定公司行为属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该公司不服判决,上诉至珠海市中院。

法院认为,公司单方解约时,要兼顾情理,考虑合理性问题。

小艺的违纪行为均在夜里,并未严重影响岗位职责。小艺处于妊娠初期,属特殊的生理阶段,打瞌睡行为有其身体客观原因。珠海中院认定小艺不构成严重违纪,驳回公司上诉,公司需支付赔偿金4814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