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自建立之日起,就没有一套成型的法制,难怪明朝史料记载:"元之刑法,其得在仁厚,其失在乎缓驰而不知见也。"在元朝犯了罪,可以通过钱来赎罪。就类似于清朝"议罪银"制度。因此在元朝杀人越货不用服刑,久而久之社会犯罪率增长到一定程度,就会危及王朝统治。
对于元朝法律制度,恐怕朱元璋等元朝子民深有体会,他们自身犯法可以逃脱,但遇到冤案,犯罪的人可以逍遥法外,而喊冤的人则一无所得。元曲的窦娥喊冤,并非无缘无故,也能看出元朝社会的无序。再加之元朝给汉人地位很低,而对于一些色目人则待遇和地位都很高。作为汉人占主体的王朝,必然积累民怨。
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