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汽车冲撞致4人死亡,犯罪嫌疑人刘某北被刑拘,他将担何责?

2022-03-22 13:36     河南锦盾律师事务所

每逢这种无妄之灾,我们都不禁感慨世事无常,明天和意外不知道哪一个先到来。

刘某北,男,31岁,籍贯魏县,现住邯郸市丛台区,某单位职工。经查,刘某北长期服用某镇痛类处方药,3月20日因超量服药,酿成祸端。

其实报道说的挺隐晦的,处方镇痛药过量使用不就是"毒品"吗?潜在可能发生的副作用:暴躁、莫名的兴奋、抽搐、剧痛、失眠..

这不就是毒驾吗?

研究表明,司机毒驾时的反应比酒驾还要慢9%。酒后驾车比正常反应时间慢12%,"毒驾"则比正常反应时间慢21%,吸毒后人往往会出现幻象,驾驶能力严重削弱,为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埋下隐患,毒驾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危及到人们的安全。

毒驾造成严重后果且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以上的,则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或根据不同情节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当然这里有个不确定因素就是精神状态。

别把锅甩给药,它不背。把汽车开到了非机动车道,整个视频没有任何刹车动作,丧心病狂。

对于肇事者刘某北涉嫌的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如果定了这个罪名,根据之前多起类似事故的判决,可以肯定刘某北最轻也是无期徒刑,最高是死刑立即执行。具体无期徒刑还是死刑立即执行,就要看刘某北对死伤者的赔偿能否到位了。

但从目前来看,刘某北已经造成这么多人死伤,而他在出事时又超量服用阵痛类处方药,很可能保险公司不会承担商业险的保险责任。而且就算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单纯4名死者的死亡赔偿,也要三四百万。加上10名伤者的赔偿,一般的保险的赔偿限额是绝对不够的。

所以,刘某北要想通过积极赔偿,获得被害人的谅解,从而获得轻判,可能存在一定难度。

那么,为什么刘某北的行为涉嫌的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不是普通的"交通肇事罪"呢?是因为他属于毒驾吗?

与这无关。

交通肇事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大的区别在于,交通肇事罪中,肇事者对于危害后果还是不希望发生的,只是因为过失才发生的事故。而驾驶车辆类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里,肇事者对于危害后果持一种积极追求的心态,或者持一种无所谓的放任心态。也就是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并没有不希望发生的态度。

今日关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