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当骨骼成为肥料来源,一旦具有利用价值,性质就不一样。
为了能让村民克服祖祖辈辈传下来的风俗忌讳,多为化肥厂提供原料,当地生产大队还制订过只要上缴骨头达到一定数额,就给社员记工分作为奖励的规定。
于是,当地在60~70年代发现的大量尸骨坑,没有上报有关文物部门,发现后就于村办土化肥厂磨成骨粉了。
直到八十年代初,因为这时我国大型正规化肥工业得到了显著提升,大型现代化肥厂的产量上去了,正规化肥价格也便宜了,土化肥作坊才逐渐停产。
当地一些上年纪的村民,凭记忆指认了若干处当年挖出尸骨坑的地点,但已经遭到完全破坏,不具有考察价值,也就无从得知这些尸骨坑中到底有多少赵军尸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