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羊做核酸”被立案,嫌疑人或触犯什么法律?(2)

2022-03-21 11:12     昆明皇甫律师

那么9名涉案的嫌疑人究竟涉嫌什么罪?本案可能涉及到以下几个罪名:

一、诈骗罪,9名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即带羊做核酸,使被害人陈某某自愿交出自己的羊。显然这个罪名可以排除,带羊做核酸这个事实,目前相关部门并没有要求动物做核酸检测,被害人陈某某也不会因为这个虚构的事实而自愿交出自己的羊。

二、招摇撞骗罪,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本案中嫌疑人仿冒警车,身着警服冒充派出所巡逻人员将羊带去做核酸,被害人是因为看到对方开着警车,身着警服才将羊让其带走,因此符合招摇撞骗罪的特征。

三、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本案中,嫌疑人身着警服冒充派出所巡逻人员将羊带走的行为,根据通报的情况,嫌疑人并没有使用暴力、胁迫或使用暴力相威胁等方法劫取财物,被害人交出自己的羊并不是来自嫌疑人的暴力威胁,而是对人民警察的畏惧。

“给羊做核酸”,嫌疑人究竟构成什么罪?

综上,笔者认为该案应定为招摇撞骗罪。虽然招摇撞骗罪与冒充军警抢劫很相似,但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招摇撞骗罪的显著特征在"骗",冒充军警抢劫的显著特征在"抢"。在整个作案过程中, 被害人陈某某并没有怀疑他们的警察身份,嫌疑人身着警服将羊带走做核酸,并没有使用暴力、胁迫等方式使之不敢反抗,不能反抗,而是被害人看到其开着警车,身着警服被骗而自己交出财物,结合生活常识、常理、常情分析,被害人系被"骗"而非被"抢",因此嫌疑人定为招摇撞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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