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给人被拉黑,女子才知受了骗

2022-03-18 09:30     潇湘晨报

本报长沙讯“先选择容易上当受骗的人,通过一段时间交往骗取对方的信任,再进行诈骗。只是没有想到,诈骗成功后,自己很快进了班房……”3月16日,羁押在永州市新田县看守所的刘某说。近日,刘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新田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3月8日,新田县公安局接到辖区一家商店女老板小陈报警,称自己被一名男子骗去6万元。

民警调查得知:去年11月,小陈认识来自己商店购物的男子刘某。之后刘某经常来商店购物,每次都与小陈交谈,两人就熟悉起来。刘某告诉小陈,自己在新田县开设一家加工电子产品的工厂。小陈相信了他的话,双方交换电话号码还加了微信好友,经常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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