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酒后散步埋怨司机“不礼让行人”,竟出手打伤司机

2022-03-17 13:20     潇湘晨报

日常生活中,过量饮酒不但伤害身体,而且大多数人对自己酒后行为的后果缺乏准确的判断,容易出现过激行为,甚至引发违法犯罪。近日,由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某、谢某某寻衅滋事案,法院一审判决认定李某某、谢某某构成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和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四个月。

△图源网络 图文无关

2021年7月5日凌晨,被告人李某某、谢某某酒后步行途经长沙市芙蓉区万家丽购物广场北侧荷花路斑马线时,遇到被害人姚某某驾车减速慢行从此处通行。李某某、谢某某以姚某某应礼让行人为由,在荷花路上拦停姚某某车辆,对其进行辱骂并脚踹其车门,并让姚某某下车。姚某某下车后,李某某、谢某某对其进行辱骂并当街推搡、追打姚某某。后李某某、谢某某被旁人拉开后离开现场,姚某某发现自己手指、胸部、腹部等多处受伤(经鉴定为轻伤二级)。期间,姚某某车辆在荷花路上停车约七分钟,导致来往车辆通行不畅。

今日关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