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经理怀孕被辞退获赔19万,为何有人替公司叫冤

2022-03-11 16:30     搜狐

原标题:女经理怀孕被辞退获赔19万,为何有人替公司叫冤

近日,浙江杭州中院对一起女子怀孕遭公司降薪辞退的案件作出判决。2019年,朱女士应聘成为某科技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入职后不久怀孕,于2020年1月住院治疗。出院后,医生建议休息一周。朱女士申请1周病假并提供医疗证明书,未获公司批准。几天后公司将其岗位调整为行政助理,月薪也由1.4万元降至4000元。5天后,公司以朱女士旷工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朱女士申请劳动仲裁,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向桐庐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朱女士并非无正当理由不到岗,不能认定为旷工,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判决公司给付朱女士各项损失等共计19.6万余元,并为其缴纳停发工资期间的社保等。该公司不服上诉,杭州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的判决受到很多称赞,再次为很多因怀孕遭受不公对待的女性撑腰。同过往案例一样,朱女士入职不久的怀孕,对公司来说,似乎是一个天大的麻烦,切割的速度令当事人应接不暇。公司先是拒绝批准朱女士正当的病假申请,然后在几天之内,将她经理的岗位调整为行政助理,工资不到原先的三分之一。还没等人反应过来,5天后又找了一个旷工的理由,不由分说地将她辞退。公司这一波雷厉风行的操作,既无对怀孕女员工的体恤之心,也对法律缺乏起码的敬畏。现在被法院判赔19万,着实不冤枉。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要变更劳动合同,需要跟劳动者协商一致,并且采用书面合约的方式,不能单方面随意变更。或许公司也知道调岗降薪在法律上行不通,所以干脆以旷工为由将她辞退。殊不知,朱女士有合理的请假理由,不管公司批不批准,都不影响请假的正当性,自然不能视为因劳动者过失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可以说,法律的判决,给公司好好地上了一课:公司不是为所欲为的地方,劳动者的利益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管理者若要断怀孕女职工的饭碗,法律就要他付出肉疼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