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女子发朋友圈吐槽商家,接到律师民警警告,还惹上官司

2022-03-11 09:16     潇湘晨报

郴州的李女士因为发了几条朋友圈吐槽,不仅接到律师和民警的警告,最后还惹上了官司。

2021年6月23号到26号,她在自己微信朋友圈多次发图文,控诉当地一品牌瓷砖经销店,称自己2018年在该店买的瓷砖出现开裂、破损现象,说这个店“太坑人,已经坑了好几家。”“本来是买瓷砖,变成买气受。”

在这前不久,因为李女士没有支付完瓷砖款,被该经销店刚起诉至法院,但双方在法院组织的调解中协商未果。此后,李女士连续四天于朋友圈“吐槽”,随后收到该品牌店代理律师、民警的警告,法院亦打来电话,称对方已提起诉讼,认为李女士损毁该品牌瓷砖的名誉。法院询问李女士是否同意案前调解,李女士不同意。

△图源网络 图文无关

经法院审理,认定李女士对该品牌店构成名誉权侵权,需要在朋友圈公开道歉,还需赔付经济损失费、证据保全公证费和律师费共计25000元。李女士就一审结果提起上诉。

近日,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该案的二审判决书,判决结果为维持一审原判。

觉得被商家坑了,可以发朋友圈“吐槽”吗?如何才属于正当维权?对此,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认为,有证据支持的事实性的描述,一般属于正常的发布信息,但如果发布没有事实的猜测或者结论就可能涉嫌侵权。

连发四天朋友圈“吐槽”,接连接到律师和民警警告

2018年4月,李女士为装修自己在郴州市嘉禾县的房屋,在宏程商贸公司购买了某品牌瓷砖(宏程为此品牌陶瓷在嘉禾县的总经销商),但一直欠有部分款项未支付。2021年6月,宏程商贸公司将李女士诉至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诉请李女士支付瓷砖款本息。然而双方协商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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