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支取亡夫存款被拒 律师:亲人去世没遗嘱 拿遗产“三步”走(2)

2022-03-10 16:32     上游新闻

重庆也曾有类似案件发生

刘某没有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证明书,被银行拒绝提款后选择提起诉讼,最后打赢官司拿回了亡夫6万元的存款和利息,这是否意味着类似情况可以不通过公证处,直接去法院诉讼就能解决问题?

刘欢律师认为的确如此,并分析了原因:“本案中银行之所以要求刘某提供公证书,就是确认要求提取存款的人有权利继承银行存款。根据法律规定,刘某只要能提供材料证明其是李某唯一合法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就有权利继承银行存款。结果李某恰好没有子女、父母也去世,刘某则是李某法定配偶,的确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刘某通过法院起诉要求提取存款,是完全有符合《民法典》等相关规定的,因此在法院认定刘某是李某唯一合法继承人后,刘某在没有公证书的情况下也能拿回亡夫存款。”

类似案件不断发生,刘欢律师认为银行应继续修订相关规定:“对普通市民而言,打官司的‘时间成本’太高,而办理公证的‘时间成本’也不低。银行要求大额提现出具公证书其实是为了规避自己的风险,但银行可以在兼顾防范风险、效率公正的前提下,参照司法审判标准,自行审查取款人的继承人身份,尽量免去不必要的程序,以便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亲人去世没遗嘱怎么办?

刘某通过法院诉讼拿回亡夫存款的案件,暴露了一个问题:如果亲人去世时没有留下遗嘱,出现法定继承时遗产如何处置?刘欢律师表示这的确是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法定继承的时候,首先要确定继承人范围,根据《民法典》规定,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继承人范围确定之后,刘欢律师表示将进行第二步:“第二步是确定遗产管理人,《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遗产管理人将负责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等。”

第三步涉及到遗产分配问题,刘欢律师透露:“虽然《民法典》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是还会根据经济情况以及是否照顾了被继承人,判定多分还是少分,因此很容易引发矛盾,这种情况下只能通过法院判决和调解,最后持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办理相关过户手续。为避免不必要的继承纠纷,我希望大家提高法律意识,提前订立遗嘱,以确保遗产归属符合本人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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