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通过调查后,对王某作出了记过处分,王某当年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紧接着,孙某以夫妻双方感情已破裂为由,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判处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感情是否破裂,没有客观标准,只能进行主观判断,但是,这一条列举了5种视为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
其中包括“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和兜底条款“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本案中孙某丈夫虽然出轨了王某,而且两人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但是,并不属于“与他人同居”。
法律上的同居认定,非常严格,需要长期、稳定的一同生活,或者公开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这里说的长期,一般是指3个月以上。
也就是说,孙某与丈夫离婚,属于“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不属于“与他人同居”。
《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配偶一方有重大过错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庭上,孙某提供了100多段王某与丈夫在一起的视频,其中不乏两人亲密的片段。
民事纠纷,实行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不管是离婚诉讼,还是损害赔偿,都需要无过错方提供证据证明。
最终,因孙某提供了充分的证据,法院审理后,支持了孙某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