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一生担任过哪些官职,相当于现在什么职务?(5)

2024-02-10 15:22     360kuai

1135年,岳飞平定了湖南洞庭湖地区的杨么农民军起义后,加检校少保,进封武昌郡开国公,升任荆湖北路、襄阳府路招讨使。检校少保是虚职,武昌郡开国公是爵位,荆湖北路、襄阳府路招讨使才是实权官职,位于宣抚使之下,制置使之上。宋朝军权和行政权是分开的,但岳飞担任荆湖北路、襄阳府路招讨使时,有权任免辖区内的知州﹑知县等地方官员。

从1136年到1140年,岳飞先后发起了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北伐。期间,岳飞加官至少保,开府仪同三司,官职也升至荆湖北路、京西南路宣抚使兼营田大使。少保是正一品官职,位极人臣。开府仪同三司是一种待遇,意思是能够建立府署并自选僚属。宣抚使是统兵大将。

1141年,岳飞被召回京城后,解除了军职,授任枢密副使。宋朝以枢密使为最高军事长官,相当于今天的国防部长,枢密副使则相当于国防部副部长。枢密副使级别非常高,但此时的岳飞手里没有任何职权。

不久,岳飞不被罢免枢密副使级,担任万寿观使。万寿观使是一个虚衔,没有任何职权,相当于给岳飞告老还乡时用。岳飞也很知趣,干脆请假出去休假了一段时间。这是岳飞生前最后一份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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