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因家暴离婚为养活幼子去打工,被前婆婆起诉遗弃罪孩子也遭送养

2022-03-03 09:35     潇湘晨报

在山西省临汾市永和县人冯调兰的讲述中,过去9年,她一直在为了寻找亲生儿子奔走。哪里有消息,就去到哪里,一边打工,一边寻找,呆呆地守在各个学校门口,在年龄相仿的小男孩中试图探寻儿子的身影。

冯调兰的故事,需要从2013年开始讲起。她说,离婚没多久,前夫突然离世。为了养活年仅2岁的儿子,她委托前夫的姑父将儿子送到奶奶家,自己外出打工。直到被公安机关抓获,才知道前夫的母亲和姑父以冯调兰涉嫌遗弃罪提起了刑事自诉。冯调兰被拘留了10多天,得知儿子被送养,开启寻子之路。直到多年后,她才在一起官司中,得知在一份她不知情的调解书里,曾约定将儿子送养他人。

冯调兰说,这些年,她一边打工,一边找儿子,还在一边打官司。目前,当年的调解书已被法院裁定撤销,目前她正在等待法院一审重新审理。

3月2日,潇湘晨报记者联系到冯调兰前夫的姑父,他表示,“是冯调兰擅自将孩子放到了他家里,之后长达半年联系不到人,无奈之下他只能求助到法院。”

对于送养孩子一事,他提到了那份法院的调解协议,但具体情况表示不清楚。

中国法学会会员、葛树春律认为,根据现有情况分析,冯调兰有权将属于自己的孩子要回。

△图源网络 图文无关

女子称外出打工后被前婆婆起诉遗弃罪

1982年4月出生的冯调兰是永和县冯家腰村村民,她透露,在与前夫那段短暂的婚姻关系中,她长期遭受家庭暴力。“我怀孕的时候被他打过,剖腹产刚几天,也被他打过。”

冯调兰说,她曾在孕期起诉过离婚,在儿子小浩(化名)满百天后,她再次起诉离婚。2011年11月双方离婚。根据当时的离婚判决,小浩的抚养权归她。但在收到判决书仅20多天,前夫就因故去世了,那时小浩仅仅9个多月大。

在前夫去世后,小浩一直由他的奶奶抚养。“到了2012年农历2月,我多次找家里的亲戚帮忙,希望能够经常去看看孩子。”对于冯调兰来说,那是一段快乐的时光,她被允许经常去看小浩,甚至可以把小浩接到娘家住上几天。到了2013年2月,冯调兰与小浩的叔叔、伯伯签订了一份孩子抚养协议,约定小浩叔叔、伯伯每年给500元,并有权探望小浩,小浩由冯调兰抚养,前夫的姑父王某是证明人。

“但是他们没有给过一分钱,再加上我当时经济困难,于是决定将小浩放到奶奶家暂时照顾,我则出去打工赚钱,赚了钱就回来接孩子。”冯调兰抱着小浩来到了王某家,留下小浩后离开。为了证明自己,也担心对方不承认,她在当时选择录了音。

冯调兰就这样外出打工了,直到2013年6月被警方抓获,她才知道自己被通缉了,是前夫的母亲和姑父以她涉嫌遗弃罪为由提起了刑事自诉。

潇湘晨报记者注意到,在那份2013年4月1日的刑事自诉状中,自诉人小浩刚刚2岁多,另外两名自诉人就是小浩的奶奶和姑父。他们的自诉理由是,冯调兰自2013年3月14日将小浩放到王某家中后,一直对其不理不睬,没有尽到作为母亲的责任。

冯调兰告诉潇湘晨报记者,她于2013年6月27日被逮捕后,在看守所里待了10多天,最终这起刑事自诉案以调解结了案,于2013年7月13日被释放。

被释放后的冯调兰却崩溃了,小浩不见了。她从王某处得知,小浩被自己的奶奶送人了,至此她失去了儿子的音信。

冯调兰说,这些年她一直在寻找小浩,她没有读过书,也不识字,只能用最笨拙的方法,听说哪里有小浩的消息,就去到哪里打工。“我就在学校的门口看,看看那些年龄相仿的男孩里面有没有我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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