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144万租房20年,租客还是自己的亲生母亲?真相不简单

2022-02-28 09:18     新闻坊

面对法院的判决大多数人都会老老实实的执行,但也有些人 " 动了歪脑筋 "想方设法规避。

近日杭州滨江区人民法院执行了一起企图虚构租赁关系规避执行的案件,涉案租金高达 144 万元,租期长达 20 年,一份不寻常的租赁合同背后果然有着" 老赖 " 躲执行的故事。

2019 年 6 月 10 日,杭州滨江法院立案受理了一起合同纠纷案,原告裘某要求吴某归还债权投资款 52 万元。经过二审,法院判决原告裘某胜诉。

2020 年 3 月底,裘某向滨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吴某没有任何回应的情况下,滨江法院决定对吴某名下位于萧山区的一处房产进行评估拍卖,并按照程序张贴了腾房公告。

公告贴出没多久,执行法官就收到了一封被执行房屋共有产权人尤某寄来的房屋租赁合同,上面写明尤某已将这套房产出租给了案外人徐某,租赁时间从 2019 年 5 月 27 日至 2039 年 5 月 26 日止,总租金金额 144 万元,还提供了一张杭州联合银行的流水入账明细单。

突然出现的租约让强制执行不得不中止下来,更让执行法官感到巧合的是经过各种形式的调查,法官发现徐某竟是尤某的母亲,徐某与尤某之间是否真的存在 20 年的租约?

如果存在租约为什么银行卡流水没有单笔或者定期地汇款呢?执行法官传唤尤某、徐某进行详细询问,两人一口咬定租约真实,为进一步查明事实执行法官调出了与尤某、徐某相关的案件发现重要事实依据。

2019 年,在裘某与吴某的合同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裁定查封了被告吴某名下案涉房产。

为此,案外人徐某向滨江法院提出保全异议,主张对涉案房产拥有所有权。最终,法院没有支持徐某的诉求。

同年 8 月 27 日,徐某提出诉讼,以借名买房为由,要求尤某、吴某两人归还房屋购买款,并将包含上述 144 万元的银行汇款凭证,作为其支付购买款的证据提交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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