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期间生下孩子随母姓,离婚时男方要求改父姓,判了!

2022-02-27 06:46     潇湘晨报

李某与金某登记结婚,不久后李某怀孕。怀孕期间,两人因家庭琐事争吵,李某一气之下回娘家待产,当时两人尚未讨论孩子跟谁姓。

分居期间,李某诞下一女取名李小某,后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与金某离婚,金某提出如果离婚,女儿李小某必须改姓金。

△图源网络 图文无关

法院审理

鄞州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孩子出生在夫妻分居期间,李某未与金某协商就为孩子取名,虽有不妥,但事出有因。法律规定,孩子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李小某随母姓并未违反法律规定,也不存在对未成年人明显不利的情形。根据相关情节,法院一审判决双方离婚,对于金某要求孩子改为父姓的主张,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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