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生前转给别的女人345万,妻子起诉要求返还,法院判了

2022-02-23 09:52     澎湃新闻

“我老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经我同意,将我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多次转给被告,共计345.5万元……”

2月22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浦东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审理了这样一起赠与合同纠纷,丈夫生前擅自将巨额钱款赠与他人,妻子愤而起诉,要求受赠人全部返还。法庭上,就赠与钱款究竟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

上海浦东法院经审理后,认定涉案钱款中一半属夫妻共同财产,遂判决被告返还172.75万元。原告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亦被二审法院驳回。关注 民法总则为妇女权益保障奠定基础

整理丈夫遗物发现其3年多向他人汇款345.5万

上海浦东法院介绍,黄老伯2000年起下海经商,并于2010年12月与宋阿姨再婚,重新组建家庭。2020年元旦刚过,他因突发疾病去世。

紧接着,妻子宋阿姨在整理他的遗物时,意外发现了一个“秘密”:2016至2019年期间,黄老伯多次向同一陌生账户转账汇款,累计金额达345.5万元,其中最大一笔转账金额为160万元。多番了解后,宋阿姨发现该账户属于李阿姨所有,于是她将李阿姨起诉至法院,要求其返还上述钱款。

得知被起诉,李阿姨无奈道出了事情的原委。原来,上世纪70年代,黄老伯和李阿姨曾同为下乡知青,两人在插队落户时相识恋爱,并未婚先孕,但这段感情遭到男方父母的强烈反对,最终两人被迫分手。李阿姨后只能通过私人医生堕胎,手术导致她永久性丧失了生育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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