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女方打胎男方给15万元,分手后他反悔了……

2022-02-22 17:47     现代快报

恋人分道扬镳签订“分手协议”,约定女方终止妊娠,男方给15万元。事后,男方反悔打官司,想要回已给出的分手费。2月22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如东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因“分手协议”引发的“情债”纠纷。

阿伟和小敏原本是一对情侣,后来小敏意外怀孕,对于是否要这个孩子,双方产生了争议,最终决定分手。为防止分手后产生纠纷,阿伟和小敏共同签订了一份“分手协议”,协议约定了“男女双方分手,女方终止妊娠,男方给付女方15万元;双方今后互不干涉,不得有语言及名誉上的攻击”等内容。阿伟在小敏终止妊娠后给了5万元,剩余10万元经协商于一个月后给付。孰知到手的钱还没捂热,小敏就被前男友告上了法庭,要求返还5万元分手费。

在法庭上,阿伟提出分手协议以终止妊娠为条件,违反了公序良俗,属于无效协议,已经履行的5万元分手费应当返还。而小敏则认为分手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合法有效,要求阿伟将剩余的10万元一次性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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