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不准安装私人充电桩 业主怒斥业委会:你赶紧下台(2)

2022-02-22 09:24     贵州关注

观山湖区消防救援大队也同时给出答复:

观山湖区消防救援大队 工程师 陆隆华:消防部门首先针对小区安装充电桩的建设工程,目前是没有设置任何事前审批这么一个权限的。

焦点三: 第三方评估报告是否有效?

有了第三方评估报告,也有金阳供电局对电网的评估,但是业委会仍然质疑第三方评估报告的有效性。金阳供电局对此回应:

金阳供电局副总经理 赵昌禄:单就报告而言的话,里面它有数据、有分析,是有很高的参考价值。我们从专业的角度来说,这份报告是能够体现出它的专业性的。

即便如此,业委会仍然认为电动车主请评估公司没有经过业委会,并认为评估报告没有专家签字就无效。

观山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 李云华:我们有33个业主就请了贵州天启公司,他们这个行为没经过物业,也没经过业委会的同意。

看到业委会反复阻挠,电动车主代表十分气愤,质疑是否要给评估报告镀金才行?甚至要求业委会主任下台。

观山小区电动汽车车主代表 李正航:还有什么不行?是不是要在这个上面镀金?我真的太气了,怎么谁选择你这个业主委员会来当的,你赶紧下台。

对此,参会的人大代表认为,第三方评估报告是否有效并不由某个人说了算。

融媒问政观察员 观山湖区人大代表 戴峰:业委会不能超越你的权限范围内的事在管。天启公司那个报告,物业公司跟业委会是没有权利或者资质来质疑专业部门的意见。我们在市场有很多评估公司,他们都是国家注册的、国家行业部门认可的,他出具的报告不用质疑,有人负责的,但上级主管部门在负责,不用质疑。

焦点四:充电桩安装是否需要部门批复同意?

业委会表示担心充电桩安装有隐患,需要职能部门开具同意安装的批复文件。

观山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 李云华:请问住建局、发改局、消防大队、金阳供电局用这样的方法和形式解决观山小区充电桩问题,这是不是要形成一个东西,大家能看得明白、能够解答各方面的文件?

对此,金阳供电局指出,业委会的这种要求违反了有关规定。

金阳供电局副总经理 赵昌禄:关于认定和申请认定,筑府办函【2021】76号文件有规定,“不得以未经过认定来拒绝安装或者收取不合理费用”,也就是说部门认定不是前置条件。

根据筑府办函【2021】76号文件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经住建、消防、供电部门认定,不得以安全、电力容量不足等理由,阻挠业主安装私用充电桩。”既然不能将认定作为前置条件,也就是说,并不存在业委会所谓的需要几家部门共同形成的书面认定批复。

另外,观山湖区住建局表示,他们此前曾经给出过批复意见。

观山湖区住建局物管科 工作人员 周青松:我们已经跟物业公司发了一个认定书,上面写清楚物业公司在满足消防电容量的情况下积极配合,我们也给他们发了。

在各家职能部门都给出了明确答复的情况下,业委会主任李云华仍然坚持他的观点,不同意安装充电桩。他的这种态度引起了人民调解员的质疑。

融媒问政观察员 人民调解员 律师 阎毅:根据《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委员会行使的权利是监督物业公司,物业公司都没有意见,同意安装,业主委员会从哪一个法条上去认定不同意安装呢?他行使的权利是不是过于偏大了?

焦点五: 如何明确安装的安全责任,出了问题谁负责?

在这个问题上,国家已出台有关规范文件,对安装程序和责任分工都做出规定。

在国家四部委出台的发改能源【2016】1611号文件中就推荐使用《电动汽车自用桩安装承诺书》,该承诺书由电动汽车车主、电动汽车企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企业和物业公司四方签订,明确了各自承担的责任,其中包含充电设施所有人“甲方为充电设施及相关线路安全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若因充电设施的使用或其他情况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害,甲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内容,因此只要按程序办理安装手续并签订四方协议就不存在无人负责的情况。

焦点六: 物管公司如何行使职能?

根据现有文件,在《电动汽车自用桩安装承诺书》中并不包括业委会,而是需要物管公司签字,但是业委会阻止物管公司签字,物管公司又受聘于业委会,所以夹在业委会和车主之间进退两难。对此,参会的观山湖区人大代表陈秀英表示,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承担责任。

融媒问政观察员 观山湖区人大代表 陈秀英 :物业服务公司,是经过国家法律上赋予了它的权利和责任,它就应该履行它的责任,这个事儿我觉得没有必要非要等到业委会同意才能做,物管公司是履行你自己的职责,如果物管不作为,住建局就可以考核。

观山湖区住建局作为物管公司的行业主管部门也在办公会上明确表态,要求物管公司配合业主安装充电桩。

观山湖区住建局物管科 工作人员 周青松:作为物业公司必须按照相关文件执行。因为今天会上我觉得供电也好、消防也好、还有发改的也好,都提出了意见,请物业公司按照这个会上大家的意见去执行。

经过四个小时的现场办公会,在收到主管部门住建局的要求后,物管公司终于表示,将配合业主安装充电桩。观山湖区住建局将做好监督和督促,消防、供电等部门也表示会积极配合充电桩的安装及相关工作。

就在大家为此事的圆满解决感到高兴时,办公会当天晚上,物管公司郭经理致电节目组,表示将无法履行现场办公会上的承诺。

观山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 郭围:业委会李云华主任说他代表全体业主,通知我不能配合业主安装。

业委会既然代表全体业主,那么业主们的意见如何呢?记者在小区随机对30位居民做了民意调查,结果有22人支持,6人反对,2人弃权,支持率73.3%。

关于观山小区充电桩安装难题,融媒问政现场办公会将持续关注。

从2016年到2022年,国家及各级地方政府相继出台多个文件推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但我们遗憾地看到,贵阳市观山小区在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的问题上却一直停滞不前。相关部门多次协调并对业委会质疑作了回应,仍然无法推动此事,让人百思不得其解。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目的是维护业主权利,监督物业为业主做好服务,而不是阻碍业主的合理要求。

纵观全国,多个省市出现过业委会阻止业主安装充电桩的案例,但诉至法院后,法院无一例外都对业主诉求予以支持,这也是依据《民法典》第九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之规定。

我们希望各相关责任单位积极依法履职,做好监督和执行,更希望观山小区业主委员会积极支持国家对新能源发展的战略,让观山小区的业主早日安装上充电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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