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柜子爱马仕丝巾不敢戴出门,青海银行原行长女正厅王丽获刑18年(3)

2022-02-18 16:10     上游新闻

不过可悲的是,来路不正的东西见不得光。“她所有敛到手的这些奢侈品和服装等等,她几乎就没穿出过她自己那间屋。”

▲王丽家藏匿着数十个名牌包。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王丽家藏匿的各类奢侈品只能装在防尘袋里堆放在角落。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涉五宗罪一审获刑18年

2月17日,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原青海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巡视员、副局长王丽作出一审宣判。

经法院一审审理查明,王丽利用担任青海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的身份,指使他人采取虚列费用、虚开发票等方式套取国有资金,将其中的15.5万元据为己有;

王丽利用担任西宁市商业银行行长及青海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2000万元帮助他人注册公司;

王丽利用上述职务便利,帮助他人违规获取资金、帮助他人承揽业务并多次收受贿赂款物和有偿服务价值达579.83万元;

王丽超越职权违规审批贷款,造成本金3亿元和利息2.065亿元的国家财产重大损失;

王丽自参加工作至案发,其财产、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不能说明来源1680余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王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权侵吞公共财物,数额较大;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情节严重;滥用职权造成国家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个人财产及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不能说明来源且数额特别巨大。

最终,法院一审判定,王丽犯有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五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110万元;涉案赃款、赃物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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