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起,取消!取消!取消(3)

2024-04-16 07:22     360kuai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

(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四)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或者有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记录的;

(五)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超员、超速、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构成犯罪的;

(六)被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七)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发生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

总结

其实,本次AB驾照的降级、实习期延长取消,以及此前我们分析过的增驾实习期的取消,均与2021年7月15日正式实施的新《行政处罚法》有关。在新《行政处罚法》中,驾驶证准驾车型降级、延长实习期等均属于行政处罚内容,公安部因规章无权设定限制从业类的处罚种类,按规定是不能再执行。

所以,在新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才有了那么多重要条文的删减和调整。但具体的实施和落实情况,需要等4月1日之后才能见分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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