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分饰多角,房产中介将租客骗得团团转!(2)

2022-02-15 10:53     山西晚报

一人分饰多角骗取钱款

到了约定返利的时间,马某某一直未收到钱款。此时,他在与群里认识的“钱某”谈起这事,“钱某”称自己也被骗,和马某某遭遇一样。同病相怜的两人决定一同起诉房东,于是马某某就通过“钱某”找到“何律师”、法院“王主任”,还支付了不少钱。但他没有想到的是,这些人和“房东”一样,都是张某某假冒的。

据张某某交代,她编造出“钱某”,想用同样的经历来劝阻马某某,拖延还钱的时间。

为了博取马某某的信任,张某某特意在网上找了一名何律师的身份证和律师证图片,介绍给马某某,又以“何律师”的名义,让马某某去找法院“王主任”疏通关系,尽快办理案件。

这样张某某又收到了马某某律师费、疏通关系费等,共计11万余元。

张某某用5个微信号,饰演“房东”、“何律师”、“王主任”多个角色没有穿帮,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她抓住了租客有利可图的心理。

因网络赌博四处骗钱还债

2021年6月,租客余某联系张某某帮他物色价格低廉的单间住房,看中房子后,张某某要求余某支付定金和三个月的房租。

支付这些费用后,张某某谎称房东有事先走,她代房东与余某签订合同。她利用这段时间,先后三次骗取余某钱款,一开始张某某说一次性交6个月房租,房租的价格可以更低,让余某补足6个月租金;接着说可以将定金算入租金,再让余某补了些钱,凑到9个月的房租;后来又说房租可以继续降,但是要支付12个月租金。就这样,余某前前后后共转了1.6万元给张某某。

据张某某交代,2018年自己在读书的时候参与了网络赌博,输了很多钱,自己贷款加上借款共有30多万元,所以她想尽各种办法骗钱还债。

宝山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盗窃罪、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

鉴于张某某有自首情节,已退赔被害人孙某某钱款并取得谅解,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张某某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一千元,责令张某某退赔被害人余某、马某的经济损失。

今日关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