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的金大哥打来电话求助,说他花了快两百万,买下了一户法院拍卖的房子,可半年过去了,自己却始终不敢搬进去。
金大哥家住合肥,这几年一直想着给父亲买一套大一点的房子养老。2021年7月,金大哥在网上看中了一套法院拍卖的房产,由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委托拍卖。
经过竞拍,金大哥买下了这套位于政务区绿怡居小区的房产。这是一套位于顶楼的两室一厅,产证面积为90.66平方米。此外还有楼顶的一间阁楼,产证面积39.79平方米。金大哥说,当时房子是130多万,后来因为参与竞拍的人比较多,最终他们以190多万,拿下了这套房子。
2021年8月,金大哥交了钱,和原房主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也拿到了房产证。虽然手握房产证和钥匙,但是金大哥还是没办法入住新房,因为原房主的很多东西,还一直放在房子里面,没有搬出去。
通过法院多次交涉之后,金大哥得知原房主开出了条件是,要搬把东西搬走,金大哥要加六万块钱。按理说,在法拍之前,法院是经过现场评估的,法院拍卖成交的价格,就是该套房产的最终价格,原房东凭什么还想让金大哥另外给钱呢?
原来,原房主之前将楼顶的阁楼进行了改造和扩建,把原来的39平方米的阁楼,扩建成了一个大约五十多平方米的两室一厅。原房主认为,他当时扩建花了不少钱,金大哥必须补偿他们扩建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