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一鸣一审被判20年!另有15人被判刑

2022-02-13 21:44     新安晚报

日前,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得知,近日,黄山市中院已对黄山市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黄山喜相随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下称黄山喜相随)法人代表张一鸣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两罪并罚,被告人张一鸣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该判决文书正文部分有104页。判决书显示,该案还有其他15名被告人因犯罪获刑。

张一鸣,男,1981年9月12日出生,户籍地是山东。2012年11月21日,黄山喜相随注册成立,其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涉嫌犯罪,2020年1月2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26日被批准并执行逮捕。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张一鸣在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下,以喜相随公司及喜相随徽州区分公司名义长期招聘业务员,向社会公开宣传招揽投资客户到公司投资,承诺在一定期限内支付本金和利息,并非法吸收社会不特定对象资金。客户投资款均进入张一鸣、章丽娟(女,与张一鸣公开以夫妻名义生活)个人银行账户。

2016年后,张一鸣还采取隐瞒借款人真实借款数额与投资客户签订虚假债券转让协议的方法,继续从事非法集资活动。

2018年1月后,张一鸣明知该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均无实际盈利,支付客户本息及集资活动成本绝大多数来源于集资款的情况下,仍继续通过制作虚假债券转让协议向投资客户吸收资金,所集款项除少量用于经营投入外,大部分用于还本付息、员工工资及提成、客户维护等不能产生利润的非法集资成本支出,另有部分资金用于购买豪车、支付张一鸣子女生活费及其他个人消费等。经审计,2018年1月到案发,张一鸣共向1443名投资客户吸收资金291370000元(不含续单),未兑付客户1105名,未兑付本金271140785元,累计支付未兑付客户利息895799110.52元,致使未兑付客户实际损175341674.48元。

综上,喜相随公司自成立以来共向2165名投资客户累计吸收资金638328816元(不含续单),累计支付利息123930587元,累计支付业务提成7251377.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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