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同事下班却出车祸,自己身亡还要赔 16 万

2022-02-10 09:24     现代快报

南通通州的张某骑着自己的电动自行车载着同事黄某一同下班。谁料好心却办了坏事,一场交通事故不仅使张某自己丧了命,也造成了黄某深受重伤。那么张某是否应对黄某受伤承担赔偿责任呢?2 月 9 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好意同乘交通事故案。

据介绍,张某和黄某系同事关系,一天下班后,张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黄某下班时发生车祸,在路口与一辆汽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张某死亡,同事黄某受伤,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与对方驾驶员施某各承担事故同等责任,黄某不承担事故责任。

事故后,黄某受伤严重,起诉施某及其保险公司、张某的亲属,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合计 706538.83 元。而张某亲属则辩称,张某绕路送黄某下班回家,该行为是义务帮工关系,黄某在接受帮工过程中受到的损失应由其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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