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3月1日起办理,这10个问题帮您问啦

2022-02-09 21:06     北京日报客户端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陈雪柠

2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将于2022年3月1日开始办理,截止日期为6月30日。年度汇算开始前,纳税人可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查看自己的综合所得和纳税情况,核对银行卡、专项附加扣除涉及人员身份信息等基础资料,提前做好准备。

凡在今年3月1日-15日期间有办税需求的纳税人,可以在2月16日(含)后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网页端预约办理时间。3月16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年度汇算。

哪些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有择哪些办理方式?老年人可以享受哪些办理年度汇算的服务?不遵从的纳税人会面临哪些管理性措施?这些问题税务部门都进行了解答。

【什么是年度汇算?】

简言之,就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

具体来说,年度汇算指的是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汇总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全年收入额,减去全年的费用和扣除,得出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计算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再减去年度内已经预缴的税款,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应退或应补税款的过程。

需要提醒的是,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等分类所得均不纳入年度汇算。同时,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纳税人取得的可以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收入,也不在年度汇算范围内。

【哪些人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今日关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