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张杰、谢娜在购买此房后,不支付报酬且确有对中介员工进行恐吓、威胁,构成侵权,也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明确规定,威胁他人安全,或者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其次,若“H先生”所述内容系捏造,那么他本身要承担什么责任?
如果文章内容本身的确涉嫌造谣诽谤,文中使用有关谢娜、张杰的相关活动照片的确涉嫌侵犯肖像权、隐私权。信息提供者“H先生”既涉嫌民事侵权,也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可能面临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及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等风险,也不排除受到行政处罚等可能。
最后,事实真相究竟是怎么回事?我们需等待后续媒体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