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通员工与代理商偷卖1000多个靓号,获利125万联通主犯被判4年(2)

2022-01-30 14:46  金融界

原判认为,被告人周某琴、被告人刘某铭身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代理商被告人孙某宝和被告人孟某儒,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其中,被告人周某琴参与的1092个号码犯罪数额约为125万余元,属数额巨大,被告人刘某铭参与的924个号码,犯罪数额约为90余万元,属数额较大,被告人孙某宝参与的694个号码,犯罪数额约为65万余元,属数额较大,被告人孟某儒参与的398个号码,犯罪数额约为60余万元,属数额较大,其行为均构成职务侵占罪。最终,被告人周某琴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十万元;此案的从犯刘某铭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八万元;而孙某宝、孟某儒各判处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二审维持原判。

天眼查显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于2009年1月6日在原中国网通和原中国联通的基础上合并组建而成,在国内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境外多个国家和地区设有分支机构,其主要运营GSM、WCDMA和FDD-LTE制式移动网络业务、固定通信业务等。为A股、港股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