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判决后刘鑫首度发声 :我不存在过错不应赔偿,相信二审能打赢

2022-01-30 14:43     壹现场

江歌案波澜再起。

2022年1月24日,刘暖曦(原名刘鑫)向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希望法院可以将案件发回重审,或者驳回被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同时,她又公开发布了一份特别声明,称是为了要“将与江歌的绝世友情真实再现而上诉”,还表示“愿做牛做马孝敬三叔(江歌的另一称呼——编者注)妈妈,愿给予三叔妈妈比一审判决更多的钱”,“但以自己现在的能力,也只能向三叔妈妈说声苍白的:对不起。”

江秋莲并不意外刘暖曦的上诉,她觉得这是刘暖曦的权利。但那份特别声明,却让她觉得“诛心”。她一下子病倒了,在家整整躺了4天,接受记者采访时,她直言“被伤害到了”。“我的确因为这份特别声明生病了。”江秋莲说,但她不会一直病下去,会打起精神迎接二审,“我的任务还没完成。”

案件一审在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1月10日,江秋莲从青岛市城阳区法院走出后,两只手拢在胸前,肩肘下压,好像抱孩子一样搂着判决书走出法庭。这天,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江秋莲表示,“虽然判决赔偿金额我不满意,但这个判决书有令我深深感动的温度,它所褒扬和谴责的,是对我这几年经历的理解与安慰。”

而刘暖曦认为,法院的判决激化了她和江秋莲的矛盾,在上诉期最后一天提起上诉。

连日来,北京青年报记者分别对话了刘暖曦和江秋莲,二人就一审判决、网暴、生活等问题进行了回复。

关于一审

刘暖曦说:还有内容要“澄清”

北京青年报:关于青岛市城阳法院的一审判决,你怎么看?

刘暖曦:不认可一审判决。一审法院不但没有化解我和三叔妈妈的矛盾,反而使得三叔妈妈进一步认为我就是一个居心叵测之人!甚至认为就是我把三叔锁在了门外!是我把三叔当成了自己的挡箭牌!

北京青年报:你说有很多事实要“澄清”,具体是什么呢?

刘暖曦:首先,当天江歌在我未提出在地铁口等我的前提下,已经主动在等我。我发信息让江歌等我的时候,距离江歌10:38分到达JR东中野站下车出站,已经过去了35分钟,也就是说即使我不要求,江歌也会在地铁站等,11月3日00:05分左右我与江歌会合。

其次,我没有先行入室后“将门锁闭”,一审判决也没有证据证明。还有就是我、江歌以及陈世峰三人,根本没在公寓过道相遇,更不可能有争执。因此一审判决认定刘暖曦、江歌二人“前后进入公寓二楼过道,事先埋伏在楼上的陈世峰携刀冲至二楼,与走在后面的江歌遭遇并发生争执”没有任何证据,认定事实错误。

此外,日本刑事案件的审理,用了差不多6天的时间。江秋莲发微博说提交给法院的证据有39斤,但我能看到的证据只有不到900页,这和江秋莲从日本调回的证据比,实在是太少太少。提供的证据不完整,断章取义应该不符合法律的要求。

北京青年报:你说愿意给比一审更多的钱,但判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你在上诉状中认为不应该是20万,而是3000到5000元,这是为什么?

刘暖曦:江秋莲起诉的侵害江歌生命权的纠纷,我对于江歌的被害不存在过错,不应赔偿,更不应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退一步来讲,即使赔偿,根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赔偿标准为三千元至五千元。

而20万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认定的事实是江歌被害后,我对江秋莲的语言刺激,这是另一个独立的侵权关系,跟江歌的生命权被侵害,不是一件事,本着不告不理的原则,法院就不应该判。如果江秋莲想要这一部分的赔偿,可以另行起诉。我记得原告起诉状中,只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江秋莲:她的说辞都自相矛盾

北京青年报:一审中的“侵害危险,没有如实向江歌进行告知和提醒”,刘暖曦上诉状中称,江歌知道自己和陈的感情纠纷,并且刘暖曦尽到了报警义务,觉得要求自己开门拉回江歌或和陈世峰搏斗都是强人所难。

江秋莲:我奉劝刘暖曦把这些说法,这些力气用在法庭上来驳斥法官。

北京青年报:刘鑫认为您提供的证据不足,有断章取义的嫌疑。您怎么看?

江秋莲:我们没必要把39斤证据全部提交法庭。即使是日本警方,当时调查的证据材料,也不需要一字不落都提供给检察院,检察院也不可能把全部的证据都提供给法院,拿有用的就行了。

北京青年报:刘暖曦称一审认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金额过高,且是另一个独立的侵权关系,您怎么回应?

江秋莲:她这些都是自相矛盾的说法,一边说跟这个案件没关系,一边又说应该就赔偿3000元到5000元。

关于案件

刘暖曦:坚持认为门是从外面锁上的

北京青年报:事发之前你是否阻止过江歌报警?

刘暖曦:事发前我并没有阻止江歌报警,不报警是我们商量的结果,而且这是大白天,与晚上陈世峰杀害江歌就不是一回事。

11月2日下午我一人独自在家,陈世峰按江歌家门铃,在不知道是谁时,我提出报警,江歌建议“无视”,后知道是陈世峰时,江歌要报警,我建议不报警,并说出了不报警的理由是因为我认为住江歌那里是不合法的,自始自终两人都是商量的口吻,最后决定不报警。并非哪一方的意思表示,更谈不上我阻止她报警。

北京青年报:案卷显示,案发时你曾两次报警,但在这当中对于谁“锁的门”说法变了。过程到底怎样?

刘暖曦称最近几年很少拍照,这是她出门散心时为数不多的生活照

刘暖曦:关于锁门,我在日本警方调查笔录和刑案开庭时都解释过,原话应该是:(怎么)把门锁了,你别闹了。这里的“怎么”两个字,是因为我说这句话时和日本警方报警录音不同步,所以这两个字没录下来,“你”指的是江歌,因为我以为是她在开玩笑,而且我确实没看到陈世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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