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夫妇将5岁女儿虐待致死,丈夫曾是初中教师,妻子:不相信女儿被打死(2)

2022-01-27 14:32     正观新闻

在陈某琳脚面上有一个破溃处,背脊处有破损和淤青,脚踝、小腿处和手面上有淤青,下巴有破损。

母亲孔某颖说,“脚面上的破溃处是在春节前的几天,因为陈某琳喜欢在夜里偷零食吃,刚好那天我在切水果,我就拿着水果刀放在她的脚面,问她拿过什么东西吃,陈某琳说拿了一两样东西,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用水果刀把她的脚面割了一个洞,流了一些血,我从家中拿了一些白砂糖帮她止血后,就没有再处理了。”

2019年10月至2020年2月期间,陈某土、孔某颖为发泄对陈某琳的不满,经常采取用水果刀割、用铁衣架打、用包装绳反绑双手吊在衣柜上不让睡觉、不给吃饭等方式对陈某琳实施虐待,造成陈某琳身体消瘦、重度营养不良及多处损伤。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广东省肇庆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陈某土犯故意伤害罪、虐待罪,被告人孔某颖犯虐待罪一案,于2020年8月26日作出刑事判决。陈某土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孔某颖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宣判后,原审被告人陈某土、孔某颖不服,提出上诉。

陈某土上诉请求法院对其与孔某颖从轻处罚,让其可以早日回归社会,照顾年迈的双亲和年幼的儿子。法律广告词

最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认为上诉人陈某土、孔某颖在抚养未成年女儿陈某琳期间,长期、多次对陈某琳实施虐待行为,致其消瘦、重度营养不良及身体多处损伤,情节恶劣,二人的行为已构成虐待罪;上诉人陈某土、孔某颖还对陈某琳故意实施伤害行为,使陈某琳头部受钝性外力作用致颅脑损伤死亡,二人的行为又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予以数罪并罚。

陈某土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虐待、故意伤害的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孔某颖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虐待的犯罪事实,且在故意伤害共同犯罪中系从犯,应当从轻处罚。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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